在《说文解字》中,许慎对“节”“奏”是分别定义解释的:节,“竹约也”;奏,“奏进也”。后来“节奏”的引申含义逐渐被运用到其他各个领域中,很多的审美标准在艺术领域中是相通的,所以节奏的审美范畴在其他艺术领域中也都有着各自的体现。除了在音乐中高低起伏的音调变化,还有在舞蹈中舞者表现出来的姿态、动作、表情,绘画中的五光十色不同色块,建筑中各种形状性质的材料结构,诗歌中抑扬顿挫的音节等。而书法,从文字的产生起就自带有节奏的元素。每一根线条的书写都是跳跃着的音符,每一个字形都是犹如建筑的结构,由节奏的变化而产生出无穷的美感表现。美国美学家苏珊·朗格说:“生命活动最独特的原则是节奏性,所有的生命都是有节奏的。在困难的环境中,生命节奏可能变得十分复杂,但如果真的失去了节奏,生命便不再继续下去。”
书法节奏的自然意象表征
书法节奏是自然节奏的意象表现,节奏源于自然,是人对自然的感悟与外化。
从文字的起源来看,汉字是自然意象化的产物。《说文解字序》中有“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之言。中国书法就是建立在自然意象基础上的汉字书写的艺术。
书法节奏是自然的意象与外化,既然书法节奏来源于自然,那么它们之间存在的关系不可忽视。汉代蔡邕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这句话的意思是书法根源于自然,书家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是自然之理。自然万物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阴阳则是客观存在的两个对立面,它是规律性的概念。唐代张怀瓘在继承了蔡邕的这一观点后,进一步提出“伏于杳冥之间”的“幽深之理”,“是以无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类其形,得造化之理”。唐代孙过庭也在《书谱》中运用大自然中的各种表现来形容书法。
书法艺术是自然节奏与心灵的契合,它肇于自然,当然其各种审美标准也是来源于客观世界。书家的艺术实践可以反映出自然之理。大自然的景象虽不会直接影响到书家的创作,却可以陶冶书家的心灵,书家正是基于天地自然之理才得以挥毫泼墨。所以自然可以塑造书家自身的艺术风貌,从而通过书法作品表现出自己对自然的领悟。
艺术是有生命的图式的,那么节奏是艺术生命力的重要表现因素,书法节奏是生命存在的象征。节奏的生命内涵也就值得我们研究。宗白华在《美学与艺术略谈》中从宏观角度对艺术作有这样的阐释:“艺术本就是人类——艺术家——精神生命底向外的发展,贯注到自然的物质中,使他精神化,理想化。”其实,中国古代的书论中常常以筋、骨、血、肉来比喻中国书法,这些涉及书法中的“气”与“韵”,与宗白华的以上论点是一致的,将人类的表现运用到书法艺术之中,这就是“以人喻艺”的审美方法,是中国人生命美学观的自然体现。
书法节奏的生命情感外化
法国18世纪哲学家狄德罗对美曾提出过这样一个命题:“美在于事物之间的关系。”的确,艺术的美是相互联系的,艺术就和生活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也相应存在着;节奏作为艺术生命的体现,它反映着书家的内心活动。书法节奏是生命情感节奏的外化。
人间世事,真情能感人,艺术同样更需要情感。艺术中的情感表现现实中相应的事物。节奏与书法的关系可以这样总结:自然—意象—心灵—意象—书法。节奏是从自然出发,通过心灵回归到书法。汉代蔡邕就提出了书法艺术贵在抒情的观点,在他的《笔论》中有这样一句话:“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书法作品可以反映一个人的心灵节奏,就是我们说的“书如其人”“字如其人”,“字”是指书写的笔迹,能反映出这个人的性格,从一个人的笔迹中就好像看到了他本人。所以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晚清莫友芝在《郘亭书画经眼录》中说:“书本心画,可以观人。”元代的赵孟頫在《定武兰亭跋》中说:“右军人品甚高,故书入神品。”人品高,则书品亦高,书如其人使然。所以,一幅书法作品从侧面反映了书家的性格以及书写时的情感变化。
所以,艺术的灵魂之处就是要以情感人。书法创作尤其如此,书法作品的表现不仅仅受到自然事物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被书法家自身感情所影响。书法作品的表现,不能只止步于对客观事物的观察与模仿上,书家主要是通过感受自然去表达,当然书家创作时的情绪也是影响作品的关键因素。书法与情感的关系在古代就受到众多书家的关注。孙过庭在《书谱》中写道:“达其情性,形其哀乐。”书法作品就是具有这样的功能,书者要用心去运笔,以情真思深为极致,感动读者,走进读者的内心,这样的妙笔一定是出于真情,艺术作品的灵魂之处在于作品的传神,要达到神高韵远,书家必成于深思。一幅成功的艺术作品是具有艺术价值的,艺术价值是指在一般的艺术形式中包含了超越本身价值的东西。创造的艺术价值不仅仅是物质的存在,还包括人格的存在。我们从《兰亭序》那“不激不厉”的风格中,可以看出此幅作品结体欹侧多姿、错落有致,在用笔上千变万化、曲尽其态,并且多以中锋立骨,侧笔取妍,有的时候藏蕴含蓄,而有时却锋芒毕露。特别是在章法方面,从头至尾笔意顾盼,朝向偃仰,疏朗通透,形断意连,风神潇洒,气韵生动。通过这样生动活泼的笔法,可以看出书家当时的心情是愉悦的,所以创作出来的作品有如行云流水,其字体骨格清秀、点画遒美,不论是横、竖、点、钩、撇还是捺,都体现了用笔的巧妙。它蕴藏着王羲之那成熟的笔墨技巧、深厚的书法功力、广博的文化素养以及高尚的艺术情操。
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更是将书家的感情与人格表现得淋漓尽致。整幅作品个性鲜明、形式独特,这些独特之处开创了历史的先河,它不仅仅是一幅艺术作品,更是书法创作述志、述心、表情的典型。欣赏者会被作品所呈现出的壮美效果所震撼,又可以从作品中感知到颜真卿创作时的状态与情绪。相较于其外在的形式构成和表面效果,大家可能更关注其作品的气韵所在,作品体现出自然美。实时情感的不可重复性以及书写节奏的瞬间多变性造就了这一作品的唯一性。于是,这幅作品是不可能被完全模仿的,是永远不可能重复的杰作,是在真挚情感流露时产生出来的。这是创作成功的秘诀,是成功艺术作品的绝妙之处,经过长期探索,在一瞬间的灵感触动之下,产生出独特的书风、特别的艺术作品。
书法节奏作为一种生命意识的图式,不仅表现在其自然性的外部表征,同时也是书家生命意识、情感的外化。情感节奏的高扬是书法之所以成为中国特色艺术中表情达性之主要形式之一的原因所在,也体现出历来国人审美意趣的旨归。
诚然,节奏之于书法作品是一种生命意识、一种活力的体现。它体现出作品的起伏感、韵律感、运动感。同时这种意识与活力的体现是一个有组织的、在时间中经过的、在情感方面可以觉察的过程辙迹,绝非仅仅是精准的笔法、墨法与章法的重复组合,更是在瞬间情感的推动下表现出的向前推进的曲线波动,并在情感的波动中延续和发展,由此而体现出书法作品生命意识的轨迹。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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