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凝视博物馆的文物或触摸古老城墙时,一个问题自然浮现:文化遗产究竟为谁所有、为谁存在?答案明确而坚定:文物属于人民,其终极意义在于服务人民。这正是文化遗产事业的出发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文物是民族的瑰宝,是全体人民共同的遗产,绝非少数人的私产或与世隔绝的奇珍。从法律层面看,我国重要出土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归国家所有,而国家权力源于人民,其最终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从文化情感来看,文物凝结着先人的智慧,承载着民族的集体记忆与身份认同,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桥梁,更是滋养文化自信的土壤。因此,确保人民对文物的所有权、知情权及有关事务参与权,实为理所当然。
明确“属于人民”是前提,而实现“服务人民”才是关键。文物不应只是库房中的藏品或学术数据,而必须“活”起来,走进当代生活。
先说普惠共享。要拓展文物开放的广度与深度,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或优惠开放,消除经济与地域带来的门槛。古遗址、古建筑群等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应以合理规划游览线路、开发数字展示等方式,让公众便捷亲近。故宫从帝王宫殿转变为人民博物馆,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写照。
再有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文物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文化动能。健康的文物游可带动相关产业、创造就业,尤其能为拥有古遗址、古建筑的区域(如历史文化名村、古镇)注入发展动力。基于文物元素开发文创产品,既能满足公众“把博物馆带回家”的愿望,也有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重要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文物是宝贵的社会教育资源,有助于个体的成长与素养提升。组织青少年参观考古现场、开设文博课堂、举办研学活动,能有效增强青少年历史素养、审美情趣与科学精神。对广大公众而言,接触文物、学习历史,有助于增进对中华文明的认知,增强民族自豪感,进而提升个人文明素养。
此外是多元传播。文物需要专业力量为其“发声”,需要从业者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文物故事。应摒弃艰涩术语,借助生动讲解、融媒推介、沉浸式体验等方式,揭示文物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以现代传播方式让文物“活”起来,激发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兴趣。
需要强调的是,“服务人民”绝不意味着忽视保护。保护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是实现其永续传承、持续服务人民的根基。必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实现科学利用。
总之,让文物走出历史深处与专业殿堂,真正融入人民生活,是光荣的任务。唯有坚守“人民性”,深化改革创新,拓展活化途径,才能让博物馆的文物、大地上的遗产、古籍里的文字真正“活”起来,为建设文化强国提供深厚滋养,真正践行“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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